您当前的位置:洪洞网首页 >> 分类信息首页 >> 便民生活 >> 办事指南 >> 房屋所有权登记指南

房屋所有权登记指南

信息来源于:洪洞在线 发布时间:2010/6/28
房 屋 所 有 权 登 记 指 南

服务咨询电话:0357—5564626

一、审批机关:洪洞县城镇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办公室
二、审批依据:晋价房字[2002]1150号
三、审批对象:房屋所有权人
四、审批内容:符合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发放房屋所有权及共有权证书
五、审批条件:

1、单位新建房屋:

①房屋登记申请表;
②单位法人资格证明(营业执照等)(看原件交复印件);
③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(任命文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)(看原件交复印件),法人代表不能到场的,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书及身份证明;
④国有土地使用证明(看原件交复印件);
⑤用地规划许可证(看原件交复印件);
⑥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(看原件交复印件);
⑦施工许可证(看原件交复印件);
⑧工程规划认可证(看原件交复印件);
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(看原件交复印件);
⑩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。

2、私产新建房屋:

①房屋登记申请表;
②申请人(包括产权人、共有人)的身份证(看原件、交复件);
③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文件;
④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;
⑤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;
⑥其它相关资料。

3、房屋变更登记:

①房屋登记申请表;
②房屋所有权证;
③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;
④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,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所出具的证明;
⑤房屋坐落发生变化的,应提交 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地名办的相关证明;
⑥房屋翻、改、扩建的应提供翻、改、扩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⑦申请人的身份证(看原件、交复件);
⑧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,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公证书及身份证(看原件交复件);
⑨其它相关资料。

4、房屋换证登记:

①房屋登记申请表;
②房屋权属证书;
③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;
④申请人的身份证(看原件交复件);
⑤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的,受委托人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及身份证(看原件交复件);
⑥未换证之前如有单位名称、房屋坐落、房屋改、扩建行为的,还应按变更登记提交资料及证件。
⑦其它相关资料。

5、房屋权属证遗失登记:

权利人应当及时在当地日报刊登遗失启示声明作废,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。登记机关应作出补发公告,经6个月无异议的,予以补发。

6、继承房屋登记:

①房屋登记申请表;
②房屋权属证书;
③继承公证书;
④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;
⑤房屋交易过户证书;
⑥申请人的身份证(看原件交复件);
⑦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的,受委托人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及身份证(看原件交复件);
⑧其它相关资料。

7、夫妻离婚时房屋转移登记:

①房屋登记申请表;
②房屋权属证书;
③离婚证明(离婚证、判决书、调解书等)(看原件交复件);
④房产归属的证明材料(看原件交复件);
⑤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;
⑥房屋交易过户证书;
⑦申请人的身份证(看原件交复件);
⑧其它相关资料。

8、房屋买卖、交换、申请转移登记:

①房屋登记申请表;
②房屋权属证书;
③房屋转让合同;
④房屋转让合同见证表;
⑤完税证明;
⑥房屋交易过户证书;
⑦房屋测绘报告书;
⑧其它相关资料。

9、注销登记:

因房屋灭失、土地使用年限届满、他项权利终止等,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。申请注销登记,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书、他项权利证书及相关合同,协议证明等文件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登记机关有权注销其房屋权属证书:
①申报不实的;
②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;
③房屋权利灭失.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;
④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。

六、审批程序:
受理→审核→公告(有必要公告者)→发放证书。
七、审批期限:
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。凡权属清楚,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,受理后30日内完成发证。
八、收费标准:
1、住宅
①登记费:80元/套,逾期者240元/套。
②工本费:所有权证免,共有权证10元/本。
2、非住宅
①登记费:200元/宗,逾期者600元/宗。
②工本费:所有权证免,共有权证10元/本。
电话: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588 邮箱:union#ccoo.cn
地址: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-308 邮编: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京ICP备09021873号 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